在法律领域,当一个人死后没有留下遗嘱,或者如果有遗嘱,该遗嘱无效的情况下进行的司法程序称为无遗嘱。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将继承权判给他的近亲。该法律术语源自拉丁语“ ab intestato”,与“无遗嘱”相同。
一个人去世后,被视为其全部财产的继承人的亲戚必须签署一份继承人声明,应澄清的是,如果存在遗嘱,则不会执行该程序。此过程必须在公证人或法庭上进行,这取决于继承人是谁。
首先要记住的是世袭的顺序。例如,如果死者有孩子,即孩子或孙子,则这些人将是受益人。现在,在没有后代的情况下,父母或祖父母将是受益人,如果他们也不存在,则继承人将是配偶。
如果先前的族群不存在,世袭继承的顺序将继续,在这种情况下,继承将移交给兄弟或侄子的手中。但是,由于所有程序都将通过法院进行,因此该程序会有些复杂。
正如已经说明的那样,死者离开继承人(子女,孙子女,父母,祖父母,配偶)时,这一过程变得容易了,因为这些程序是由公证人进行的。该公证人必须位于死者居住的同一地点,而不是其他地方。为了宣布继承人,只出现一个利害关系方(具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就足够了,其他可能的继承人也没有必要参加。
出庭者必须由两名证人陪同,必须以同样的方式携带死亡证明和死者身份证明以及继承人的出生证明。
在没有直接继承人的情况下,情况要复杂一些,他们是兄弟或侄子,即负责法庭程序的人。这些类型的程序通常有点昂贵,律师的合作对于加快一切工作是必要的。有兴趣者必须寄出一系列文件,其中包括:死亡证明,《最后遗嘱》记录证明和民事登记证明。除此之外,他们还必须有两名证人陪同,以证明他们实际上是死者的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