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可以定义为潜在危险,它是由尚未发生的事实或事件引起的。威胁可以由洪水等自然现象引起,也可以由诸如恐怖行为,火灾等人类造成。事实是,这些事件或行动可能使人们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有多种威胁,例如所谓的正式威胁,由于其源于日常事件,因此并不那么严重,例如,父亲威胁儿子,如果他的成绩不佳,则不允许他玩电子游戏,这种情况就不那么严重了。 。
不过,也有其他人,可以是更加危险,如恐怖袭击,这是所开展的威胁极端团体是寻求创造的恐惧或焦虑的人群的状态,因为这是满足的概率。威胁。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条件的威胁,源于一个人要求另一个人做某事,如果不遵守该条件,则可能会导致后果。例如,在绑架中,绑架者可能威胁说如果被拘留者的亲属不遵守他的金钱要求,或者邻居威胁要射击他(如果他不降低音乐音量),就可能要伤害被拘留者。
这些威胁的共同点是它们是人为的。根据公民立法,这些行为被视为犯罪;因为为了正义,当某人预期要进行非法行为,目的是在另一个主体中产生恐惧,影响他们的心理平衡状态,并迫使他们以某种方式采取行动时;您正在进行刑事诉讼。
另一方面,自然现象也存在威胁,即环境中可能对人类构成危险并由外来力量所产生的威胁,例如大气现象(飓风,火灾) ,热带风暴,龙卷风,冰雹);水文(洪水,干旱,海啸);地质(地震,火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