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言可以定义为以友好和尊重的方式表达您想限制某个问题的内容,无论是与对话中其他参与者建立的意见背道而驰,还是为丰富对话内容做出的贡献聊天。这也是对自己权利的知识和捍卫,也尊重他人的存在;断言的前提是人们拥有一系列基本或主张性权利,无论该人处于何种情况,都必须保留这些权利。
自信,作为一种获得想要的谈判技术,使用说服力,这种说服力是由被动和友好的人在社区中产生的魅力所产生的。这也是说“不”的一种方式。因此,它由一系列技术组成,在这些技术中,个人受教育要坦率,诚实,开放和直接地关注与他有关的事情。这样,自信就可以归结为一种行为,它既包括被动性,也包括让第三方决定自己的命运的态度,以及在不是他人的目的和观点时会表现出侵略性的行为。不尊重。
已经进行了各种研究,以试图弄清那些使别人有主见,而其他人没有主见的细节。 1940年左右,安德鲁·索尔特(Andrew Salter)断定这是人格的特征,因此有些人拥有而其他人则没有。此外,他将自己的存在与人的成熟程度,普遍的意识形态,自尊和缺乏品格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