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科

什么是连环杀手?»其定义和含义

Anonim

连环杀手通常是谋杀三个或更多人的人,通常是出于异常的心理满足,谋杀发生了一个多月,其中包括他们之间的重大休息(“反思期”)。 。在指定连环杀手时,不同的当局采用不同的标准。尽管大多数人设定了三起谋杀的门槛,但其他人将其扩大到四起或降低到两起。例如,联邦调查局FBI)将连环谋杀定义为“一系列两个或多个谋杀,是作为单独事件而发生的,通常但并非总是由袭击者单独行事。”

尽管心理上的满足是连环谋杀的共同动机,并且大多数连环谋杀都涉及与受害者的性接触,但联邦调查局指出,连环杀手的动机可能包括愤怒,寻求刺激,经济收益和寻求关注。可以以类似的方式尝试或完成谋杀,受害者可以有共同点:例如年龄,外表,性别或种族。

连环谋杀与大屠杀不同在同一事件中杀死许多人);它也不是一个杀人狂魔(其中谋杀致力于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在很短的时间)。但是,在几周或几个月内连续杀人事件持续发作而又没有明显的“反思期”或“恢复正常”的情况下,一些专家提出了“串行杀人犯”的混合类别。

英文术语和“连环杀手”的概念通常归因于1974年前联邦调查局特工罗伯特·雷斯勒(Robert Ressler),作者安·鲁尔(Ann Rule)在她的书《亲吻我,杀了我》(Kiss Me,Kill Me,2004)中认为, LAPD侦探皮尔斯·布鲁克斯(Pierce Brooks)创造了长期的串行杀手,他于1985年创建了ViCAP系统。

但是,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该术语以前在欧洲和美国使用。德国的术语和概念是由颇具影响力的恩斯特·根纳特(Ernst Gennat)创造的,他在彼得·杜塞尔多夫的《性欲使者》(DieDüsseldorferSexualverbrechen)(1930)一书中将彼得·库尔滕描述为Serienmörder(字面意思是“连环杀手”)。而且,根据《牛津英语词典》的描述,“连环杀手”这个特定术语首先出现在齐格弗里德·克拉考尔在德语电影M(1931年)中写成的德国电影中,该电影描述了恋童癖的Serienmörder。

刑事司法历史学家彼得·弗龙斯基(Peter Vronsky)在他的《连环杀手:怪物的方法和疯狂》(2004)一书中指出,尽管雷斯勒可以在法律范围内创造“连环杀人”一词,但在英国布拉姆斯希尔警察学院,而《连环杀人犯》则出现在约翰·布罗菲(John Brophy)的著作《谋杀的意义》(The Meaning of Murder,1966)中。弗龙斯基(Vronsky)在最近的研究中声称,“连环谋杀”一词在1981年春季在《纽约时报》上发表时首次进入美国。,描述亚特兰大连环杀手韦恩·威廉姆斯。后来,在整个八十年代,该术语在《纽约时报》的网页中使用了233次,但在1990年代后期,即出版的第二个十年中,该术语的使用攀升到了2514次在国家报纸《 De Registry》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