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是一种文学体裁,主要着眼于与一生有关的最重要事件的叙述,特别是由主角本人撰写。这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其主要吸引力是从他自己的角度讲述某个角色的冒险经历。通常,作者在这些文章中详细说明了他一生的所有细节:从出生到发生的最重要事件,再到他的品味,恐惧,爱好等。许多重要的历史人物被赋予撰写自传的任务。
该术语取自19世纪的英语“自传”,一种新词,其起源被描述为“邪教”。自传的性质早已被定义。然而,由主题的学者们的接受一个是菲利普·勒琼,其内容如下:“回顾散文帐户,一个真正的人,使他自己的存在,而把重音在他的个人生活,尤其是然而,其他方面也对作品进行了定义。根据勒吉恩的说法,主角,叙述者和作者之间存在一种交替的关系。在解说员通常,他使用“ I”一词将自己标识为主角。此外,还添加了所谓的“自传契约”,其中作者指的是作为叙述者的任务,这只能通过书的封面上的名字与作者给出的名字之间的一致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