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被理解为“一个实体发出自己的命令,成为自己的所有者并享有自由意志,能够以自己的生活方式表达自身的能力”。换句话说,自治是个人自治的能力,即未经第三方的意见或许可而做出决定,做出决定,解决疑虑,达成解决方案的能力。
从教育的角度来看,自治系意味着该人已经达到了这样的成熟程度,即他知道如何独自生活,无需因不安全感而随时求助于他人,以便于接受所有这些都经过精心设计和明确定义,或者因为没有人引导您使用自己的资源来解决问题。
但是,自主权并不是一achieved而就的。它处于永久性的建构之中,从“异质性,一种显着的适应性或生殖性道德,它是根据社会的道德准则,永久地结合了社会文化因素而建立的,到真正的意识自主性,这取决于所述要素,明确制定个人和原创的道德项目”。
教学自主性必须被理解为意识形态依赖的解放,对日常实践施加的限制,对社会需求的批判性分析。否认教师的自主权会损害教育质量和公平性,因为在特殊的情况下,每天在教室中面对特定情况的是老师,必须由谁来决定什么以及怎么教。
在反思型专业模型中,考虑到不同的标准,自主性是一种责任。在没有固定模式的情况下,审判专业人员进行反思性的思考性对话和寻求理解,这是事后采取的行动。自治出现在教员的背景下学生和老师的关系。凯勒说,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不是分离状态,而是动态关系。
自治必须被理解为意识形态依赖的解放,对日常实践施加的限制,对社会需求的批判性分析。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教学自主性的需求源于对创造批评的社会空间并避免为捍卫某些民主的社会价值而逐步控制的需求。老师必须接受内容,因为他不能教任何东西,这不允许学生通过学校甚至课程,但是他可以使他们适应小组的需要,并民主地决定适合该小组的教学策略。自治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