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名词来自法语“ axiologie”,它源自希腊语“fromξιος”,意为“具有价值”或“有价值”,“ logos”意为“条约”,后缀“ ia”表示质量,上古是指“对有价值的东西的研究”或“对有价值或有价值的东西的处理”;随着时间的流逝,它的术语正在改变,最终意味着“理论或价值研究”。价值论是哲学领域的一部分,其命令并专注于对价值本质和评估判断的研究。据消息来源称,价值论一词是法国保罗·拉皮(Paul Lapie)于1902年首次实施的在他的《VoliquetéLogique》中;后来在1908年被德国德国人爱德华·冯·哈特曼(Eduard Von Hartmann)所用。
可以说,价值论是最广义上的价值研究。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之间通常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在自身价值和自身价值之间,以及仅作为对其他事物的手段而有价值的东西之间,可能是外部价值或内在价值之间的区别。根据价值论的本质,有两种哲学思潮是唯心主义,其中有客观的唯心主义认为价值在人或事物之外,而主观的唯心主义则认为价值可以在人或事物之外找到。个人的意识。唯物主义的哲学潮流 揭露了价值的本质存在,并取决于每个人以客观的方式评价围绕他的事物的能力。
应当指出的是,价值论和道义论是哲学中最重要的,有助于伦理学的分支,这是伦理学的一般分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