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洗者代表1609年在英国出现的福音派基督教运动,其创始人约翰·史密斯(John Smyth)建立了第一座教堂,其成员的特征是拥有极大的个人信仰,并奉献自己以最高的基督教诫命为指导。浸信会这个词通过浸入来强调成年信徒的新生和受洗。施洗者将自己定义为福音派基督教的信徒,他们决定自愿加入许多教会,以承认耶稣基督是灵魂的救世主和生命之父。
浸信会不是按等级划分的,也不接受任何人作为老板。他们坚持认为,使他们团结起来的联系纯粹是教义的,具有属灵性质,具有宣扬和宣教的目的。据统计,在世界许多地方都建立了浸信会团体,美国是其中居住人数最多的国家,就像在印度,俄罗斯,英国,巴西等许多其他国家一样和加拿大。
称自己为浸信会的想法是他们的不正确,这个限定词是由不同意他们的宗教观念的人给他们起的绰号。起初,他们被称为“再洗礼”,因为它与“再洗礼”基督教运动(一群在瑞士成立的天主教徒和路德教会的持不同政见者,他们只接受成年信徒并通过沉浸接受洗礼)联系在一起,所以意思是“重新受洗”。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直到今天,他们被确定为浸信会。
浸信会并未被归类为某个教会的持不同政见者团体,而是被归为新约起源的福音派基督教会众,其原则是基于:教会应由再生的忠实者组成。人们具有自发的相信上帝和学习圣经的能力。在所有人的宗教自由中。
浸信会奉献的三个主要事工是:
- 传福音。
- 基督徒的门徒训练。
- 传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