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库存的好处了解的特权或优势在接收时的遗产,而无需对债务或有限继承的义务责任,对程度的继承人可以享受价值,他继承了继承。接受存货利益的继承人仅对继承物的价值负责,对继承的债务负责。
这是一个正确的法律或遗嘱受益人从管理者要求的遗产清单。
立遗嘱者不能禁止这种利益;受托人继承人也必须接受存货的利益。继承人在做出继承人的行为之前,保留保留受益于财产清单的继承权。
您可能会因为没有提及财产的任何部分而失去清点因恶意遗忘的人的利益。受益于存货利益的人不仅要对他收到的货物负责,而且还要对以后在继承物中积累的货物负责,就像他将对所有贷方负责一样,就好像他实际上已经收集了它们一样。
另一方面,一些国家在其法律中规定,受益继承人可以通过将遗产资产移交给债权人来摆脱任何义务;债权人一经付款,法官必须应继承人的要求,通过dict告的方式传唤尚未涵盖的世袭债权人。
例如,一个人可以继承两辆汽车和一所房子。但是,如果您短期内用信贷购买所有商品,抵押和贷款也将成为继承人的责任。考虑到建筑物在危机和车辆中都失去了价值,也许您承担了继承财产的更多债务。
除非对继承的东西有特殊的情感价值,否则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直接放弃继承。但是最好的选择是辞职。
但是,如果已知债务少于要继承的资产的价值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接受继承是肯定的,因为知道债务一旦签约,对于继承人就如同继承债务一样有效。许多人无法应付。
对于这些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存在一个鲜为人知但理想的解决方案:继承以利于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