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属于一种商品,在任何市场上都不能也不可以商议,因为它们具有集体性的特征,任何公民都可以不受种族,性别,宗教或社会阶层的影响而使用和享受公共物品;人民必须尊重那里保护他们的规定。对这些资产的照管或管理不仅是国家独有的,而且可以提供私营部门。该国作为公共物品的监督者的管理来自罗马帝国,罗马帝国时期开始提供一些商品和公共法律,例如:公民安全,司法;水和市政土地的分配等。
公共产品具有两个特征,它们与其他属性区分开来,它们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第一种意味着用户对设施的使用和享受并不意味着已经使用过该设施的公民的使用和享受;一个完美的例子是无线电信号,它允许不同的用户同时收听所有频率。
关于第二种(非排他性的),这意味着不可能通过实施价格来区分用户是否享受公共物品,因为他们没有货币价值,任何想要并希望使用它的公民都可以使用价格。相同,并且它们有助于维护和保养空间,例如:海滩,风力发电场。
这些资产需要公共管理和各种控制机制来保证其使用和享受。为了保证其可持续性,必须建立一个法律制度,以保证其非常严格,以便所有参与市场的人都将自己视为参与其护理的责任。例如,如果总体上不尊重或关心森林,海洋和环境,那么我们可以将后代排除在世界之外,并享受这些资产。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遵循规则以确保遵守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