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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律行为能力?»其定义和含义

Anonim

依法将成为权利和义务对象的可能性归因于此。法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从出生起就具有法律资格,并依据与其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承认这种能力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能以相同的法律效力行事;换句话说,获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能力并不总是与行使或履行这些权利的能力相关联。具有法律效力的这种行为能力称为行为能力。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次要权利人必须执行只有成年人才能做的法律行为,他不能亲自做,但必须以他的名义和利益做其他事情。

法律能力与人拥有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密不可分。先行使或要求并亲自签约,并在审判前出庭。法律能力允许自愿和自主地建立,修改或终止法律关系

法律行为能力也与意志有关,后者被理解为人必须在执行或不执行某种行为之间进行选择的心理能力,并且直接取决于执行特定行为或事实愿望和意图。他还能够讲述一个人如何不受限制地准备做出决定; 自由地,没有因果关系的顺序,强加性或必要性。

法律能力是每个人合法存在的开始而诞生的,也就是说,根据哥伦比亚民法典(第90条),该人出生时即完全了解其母亲时。

《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具有“法律行为能力”,并可以像其他“法人”一样,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管理和管理其资产

根据阿尔巴尼亚法律,孩子是指每个人,只要其具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就可以说是每个18岁以下的活着的人。

要使一个人具有法律行为能力,有必要:

  1. 是有法律能力的
  2. 谁同意这种行为或陈述和同意,谁不会遭受恶习
  3. 是合法的对象
  4. 这是有正当理由的。

一个人的法律行为能力是指具有约束力的权力,而没有他人的职权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