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的科学是那些允许一个人,以通过研究是什么让他独特的更好的认识自己。如果所有科学都具有从假设到普遍定律的命题,那么根据狄尔泰(Dilthey)的这类科学命题就是:事实(历史特征),定理,判断和规范(实践要素)。
威廉·迪尔西(Wilhelm Dilthey)在其《精神科学概论》(1883)中追求了精神科学的哲学基础,包括那些研究对象是历史,政治,法学,神学,文学或文学的人。艺术。也就是说,它们是以历史-社会现实为对象的科学。
虽然错过这些科学的基础进行讨论,类似于上存在的自然科学,它确定原产精神的科学是由于社会功能锻炼; 语法,修辞学,逻辑学,美学,伦理学,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兴起是因为个人意识到并反思了自己的活动。
在同一时间,他肯定了人类生存的理解不能简化一些智力表示的枚举。从这一观点出发,狄尔泰作为精神科学的捍卫者,在康德的《理性理性批判》中明确反对康德的知识分子。
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分离并不意味着建立一个相对于另一个科学的更大重要性,而是在不影响其本质的前提下将适当的方法应用于每个研究领域。精神科学是人类哲学,这位哲学家希望以此为基础来对历史进程和社会实体进行分析。
为了使精神科学达到正确性,必须将它们与传统相协调,承认它是真理的来源,但又不能假装以科学的方式这样做。根据H.-G,作为精神科学产生的真理模型的知识模式是。伽达默尔,对过去的理解和解释工作,不能降低到现代科学技术,两种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