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和经济范围内,用英文商品(复数,商品)称商品的商品,是试图进行任何商业交易的任何商品。这些也可以称为经济商品,任何具有货币价值的对象,其财产权利赋予一定数量的货币;知道这一点就可以肯定,因为它被称为“好”,是因为它对拥有它或将拥有它的人有一定的用处。类似地,应该注意的是,术语“商品”的使用是非常通用的,并且绝不强调物体的特定质量。
以前,仅将诸如小麦,大豆,肉等原材料视为商品。然而,变化的法律定义,在美国,大约有什么可以被认为是值的对象,更改;因此,各种金融资产(例如货币和利率)也可以视为商品。现在,根据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提出的古典经济学理论,商品的价值是基于生产成本的。后来,新古典主义者以新的经济理论做出了贡献,其中价值是根据对象的有用性来提及的,也就是说,它们是对象的属性及其对对象所有者的有用性。现在,在各个国家都设有商品交易所,例如纽约的商品交易所和伦敦金属交易所。
这些资产可以根据其特征分类如下:根据它们的可携带性,它们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根据其与其他商品需求的关系,是互补的(其使用与另一种产品的使用有关)和替代品(其目的是充当另一种产品的替代品);根据其耐用性,分为耐用消费品,非耐用消费品和易腐品;根据其职能,私人和公共物品,垄断和共同资源;根据其功能,非常自由和非常稀缺;最后,根据收入增加时的行为,找到次品和普通品,然后将其细分为奢侈品和基本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