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共存是由在教育机构中所有参与者(学生,教师,校长,父母等)之间建立的一系列人际关系构成的,这些人在平等和尊重其权利和差异的基础上。2005年,DonosoCedeño强调,整个教育界对学校共存的质量负责。
为了实现学校共存,从教育机构提供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到其所有成员(学生,父母,亲戚,教师,董事,行政人员等)的意愿和承诺,都需要各种要素。其他)。但是,在分析不同教育机构建立学校共存的经验时,很明显,“学校共存的内部规范”是改善其成员之间的共存关系并建立指导方针和机制的起点。以积极的方式解决冲突。
共存是与他人分享生活的关键行动。表现生活意味着向自己和他人学习。因此,共同生活是一种永久的酬谢和慷慨之举,这是“
从社会建构主义的学习框架开始,在学校中生活在一起在本体论上是精确的,并且对学习具有决定性,因为并非所有的学校共存都允许我们建立和共享知识。从这种期望出发,当面对不良学习指标时,显然需要解决学校社区的共存能力。
共存是一种隐性且仍然是非自愿的现象,在教育系统的原始体系结构中并没有真正考虑到。随之而来的是拉丁美洲学校共存网络的使命,即“将这个问题摆在桌面上,进行协作,以便通过收集有用的工具和相关策略来理解,可见,研究和说明共存,并结合以下行动:通过培训所有人共存的行为共存,以实现我们的教育中心社区能够学习,尊重,团结并善待他人。
当我们听到学校共存一词时,我们立即将其与学校中的欺凌和暴力联系起来。但教育对学校共存部的定义是“对和平相处的教育共同体的成员,这意味着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积极,并允许教育目标的实现充足的气候有利于整体发展学生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