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lpa这个词来自拉丁语“ culpa”,意思是“错误或插补”。这个术语可以有不同的含义,在心理方面,内感被定义为人们所经历的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是由于造成损害的行为而产生的;带来责任感。当故意省略事件时,也可能会出现这种感觉。因此,有罪是疏忽大意或不计后果的行为,损害他人,并且视事实的严重性而定,可能会导致法律制裁。
在法律的范围内,内疚代表的行为造成损害,并导致刑事或民事责任。一个有罪的犯罪行为是导致法律后果的行为的遗漏的,有罪的人应该预见到行为的后果,但是,他不照顾他应该继续进行。是突出重要的内疚是欺诈非常不同的(会知道可能造成的危害而犯罪)。为了更好地把握差异,给出了以下示例:当一个人拥有武器并针对另一人操作武器时,知道该武器可能会伤害他,我们处于欺诈状态;现在,如果某人正在清洗武器,不小心开枪自杀并伤害某人,在这种情况下,这将是他的错。
从法律上讲,要有罪恶感,必须存在以下要素:行为,该行为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不作为,为构成这种行为,个人必须具有自愿行为。因果联系,这被确定为造成损害的行为,尤其是损害之间的当前联系。典型的损害是对合法权益的损害。缺乏远见,至关重要的是预期的行动是自愿行为的结果。
内lt可以是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当有意识的时候,可以预见到行动的后果,但是人们并不期望。当内the不省人事时,在这种情况下,后果是不可预见的,人们会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