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分居(分居或离婚)后,父母双方共同维持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和监护权时,共有监护权或共同养育子女是法律上的情况。授予共同监护权后,父母双方在抚养子女方面均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允许双方在法官决定的交替时间内与子女同住。
在许多国家,这种监护方式正变得越来越频繁,与传统上更为普遍的监护制度相反:单亲监护权有利于母亲。
根据达成的协议,未成年人可以在此期间暂时与其所对应的父母的惯常住所居住,因此可以交替居住,或者可以同意未成年人始终居住在夫妻住所中并且是父母轮流监护的人。
共享监护权的事实并不一定意味着父母双方在相同的期间内共享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因为取决于每种情况的个人情况,尽管共享监护权,未成年人仍可以居住与一位父母在一起的时间更长。
捍卫共同监护权的主要论据在于未成年人的幸福,使他长大后与父母双方都有关系。
通常,在有共同监护制度的情况下,由于父母双方必须负担未成年人的通常费用,因此无需父母一方向其前伴侣支付a养费或抚养费以抚养子女。 。
还应牢记,要获得共同监护,必须获得法官的批准,法官将考虑父母住所之间的距离,未成年人的偏好,孩子的年龄或年龄等因素。每个父母在育儿过程中提供的先前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