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术语在法律术语中经常出现。可以理解为由于另一人的作为而遭受的损害和损失,而损害是指由于他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而无法获得其所承担的费用的收益。
损害可以是实质性的或象征性的。如果醉酒的司机将车辆撞到房屋的前面,他将造成物质损失:要修复因建筑而遭受的损失,需要花费金钱。另外一方面,如果一名记者诽谤说他是个骗子,缺乏道德同事,出现了象征性的损害。
当我们在法律上将这些用词概念化时,是指某人必须为他人造成的损害支付赔偿时,必须将赔偿理解为一种惩罚或制裁。赔偿没有证据的原告可能会败诉。如;这种类型的索赔需要更高程度的法律技术,其主要目的是要求赔偿损失。
诉讼必须证明要赢得审判的要求非常精确:1.-违反合同。 2.-违反是由于“过失或疏忽”。 3.-造成损害的疏忽违约应归咎于被告,而不是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