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理解为是由于疏忽或由自己的意愿引起的人类行为,其行为违背了法律。违反法律会因司法或民事诉讼而被定罪或处罚。它由一系列要素组成,例如:作为或不作为,内of程度,典型性,应受惩罚性和可归责性。
什么是犯罪
目录
这种行为无论是鲁re还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最终都与法律规定的行为相反。因此,这意味着它违反了现行法律,产生了惩罚或处罚的适用。
除法律外,犯罪的定义是从伦理或道德角度可憎的所有行为。
重要的是要强调,被认为是或不是犯罪的行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了变化,并显示了特定社会的文化,历史和法律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多数刑法都被禁止添加对犯罪的明确定义,但要根据授权或不授权的内容来指定。
犯罪行为是犯罪理论的研究主题,犯罪理论是刑法的一个分支,它为判定应惩罚行为提供了层次,并根据事实的重复性确定是否为更犯罪的行为比初犯严重。
另一方面,对犯罪的道歉指的是通过言论捍卫非法行为,从而促进各种非法行为的事实。被宣布为犯罪的行为是公众辩护。
当前,政府经常执行一系列法律来预防犯罪和维护刑事司法。预防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是在体育运动或艺术等社区中促进活动,除了早期刺激儿童,加强营养和以动态且无冲突的方式改善家庭环境。
犯罪理论是什么
犯罪理论调查法律和事实的假设,必须找出这些假设才能确定犯罪的存在,也就是说,它可以确定何时将某项行为视为犯罪。
该理论基于一种假设观点,即通过准确定义社会发展的人类行为中是否存在犯罪类型的构成要素,使他们能够在实际领域中全面发展。
专家劳尔·扎法罗尼(RaúlZaffaroni)在他的一本著作中指出:“该理论考虑了实际工作的完成,其目的是促进对每一案件中犯罪的存在与否进行调查”。
这就是为什么“理论是刑法的基本组成部分”的原因。深入了解它,构成了应对犯罪的最合适系统,这是司法界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历史上看,深入研究此概念时可以引用两个主要观点:
- 资本主义犯罪理论:在对不法行为的因果关系中,该行为是一种有形的,自愿的或机械的运动,会引起刑法的有预谋性的结果,而不必考虑该行为的意图。该理论主要针对结果贬值所描述的要素,即对法律遗产的损害或风险。
- 最终的犯罪理论:确立了任何人类行为都是由意志产生的,在评估犯罪行为时,其外部反射是不能忽略的。这种方法更加强调事实的贬值,即对罪犯行为的指责,无论是应予谴责还是故意的。
犯罪的要素是什么
犯罪的要素是构成犯罪的特征和组成,而不是独立的。这些元素分类为:
学科
犯罪行为的个人或个人。受试者分为:主动的(犯有刑事罪行的自然人),被动的(遭受犯罪的人)。
行动或不作为
进行或停止进行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
典型性
在这种情况下,取决于刑法中对罪行的判决。
违法
即使行为是典型的,也必须受到法律制裁才能被视为犯罪。
内gui度
这是决定主体是否应对非法行为负责的元素。
插补性
它包含一套精神和身体性质的条件,这些条件使主体可犯罪。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就决不能判断个人
惩罚
这意味着有可能被定罪,基于此,不会将任何犯罪定为刑罚。
犯罪类型
在每个国家的刑法中,都有根据现行文化对各种形式的犯罪进行定义和背景化的立法,并据此建立了刑罚和刑罚,以建立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司法制度,下文将对此进行介绍。下面最有名的:
盗窃罪
通常,这是在未经他人许可或同意的情况下获取属于他人的财产或服务,目的是剥夺合法所有者的财产或服务。这个词也被用作某些财产犯罪的非正式缩写,例如抢劫,贪污,抢劫,入店行窃,图书馆抢劫和欺诈(即以假借来获取金钱)。
在某些辖区,盗窃罪被视为抢劫的代名词;在另一些国家,盗窃已取代抢劫。进行或盗窃的行为被称为小偷。
应该补充的是,盗窃行为是根据所犯的罪行进行分类的,例如:严重盗窃,盗窃借来的物品等。
民事犯罪
这些都是人为的违法行为,牵涉到他的民事责任。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这是事实,它是由有预谋的行为引起的,它暗含了您因无意中的过错而对不法行为或过失的阻碍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民事犯罪行为受《民法典》的保护,该《民法典》规定了个人之间的关系,即它指挥着私人事务,并注定要在经济上补偿对受害者造成的损害。
如果被刑法反映和制裁,则被视为民事犯罪和民事过失的事实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同时没有造成伤害,则刑事罪行同时不是民事罪行;如果违法行为没有被刑事代表,那么它既不是民事犯罪行为,也不是刑事犯罪。
危害生命罪
危害生命罪也称为危害人类罪,是指有意作为普遍或系统攻击的一部分,或针对任何平民或平民人口可识别部分的个人攻击的某些行为。
危害人类罪的第一项起诉是在纽伦堡审判中进行的。自那时以来,这些罪行已由其他国际法庭,例如国际法院和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以及国际刑事法院,以及在国内起诉中受到起诉。主要通过习惯国际法的发展发展起来的危害人类罪或危害生命罪的法律。
危害人身罪
危害人民的犯罪行为是指危害人民人身安全的各种犯罪,可导致各种形式的死亡或伤害,例如杀人罪或重伤罪。在英国刑法中,“侵害人身罪”一词通常是指直接人身伤害或施加于他人的武力所犯的罪行。
通常将其分为以下几类:致命犯罪,性犯罪,非致命非性犯罪。
刑事犯罪
它们是犯罪分子,当它们对受害者造成损害时,受到金钱赔偿,会引起刑事诉讼,还惩罚罪犯,以及民事诉讼,以使受害者,义务的债务人在自己的债务中得到满足。遭受的损失索赔。
犯罪行为也是一种非法,欺诈或有罪行为,但必须根据刑法将其分类(适用于犯罪类型),以受到其中一种刑事制裁(罚款,监禁,监禁,在某些国家或地区)死亡)。
犯罪行为可以通过采取行动来实现,例如谋杀或抢劫,也可以通过遗漏来实现,例如在遗弃人的情况下。
网络犯罪
这些也称为电子或普通犯罪,这种犯罪攻击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非法操作,或者其目的是破坏和毁坏计算机,互联网网络或电子媒体。但是,定义此类违规行为的特征甚至更大,更复杂,并且可能包括传统犯罪,例如盗窃,欺诈,伪造,勒索以及挪用网络和计算机的公共资金。随着Internet和编程的发展,网络犯罪变得越来越复杂和频繁。
有些犯罪行为是通过与大量犯罪工具连接的电气结构进行的,这些犯罪工具试图破坏和损害计算机领域中的所有事物:非法拦截网络,非法访问系统,破坏信息(故障,删除,取消或更改信用数据)中断,对系统的攻击,人工制品的使用,侵犯版权,恋童癖,儿童色情制品,这些都是网络犯罪。
“>正在加载…选举犯罪
选举犯罪是危害或危害选举职能的正常发展并攻击投票特征的活动或不作为,这些活动或不作为必须是自由的,普遍的,个人的,直接的,秘密的和不可转让的。任何人都可以犯下选举罪行:党派官员,选举官员,候选人,公务员,候选人,宗教礼拜大臣和竞选组织者。
选举犯罪可以以不同的方式发生:
1.电子欺诈:通过计算票数的计算机系统中的腐败造成的。
2.媒体欺诈:它与投票箱的变更不完全相关,而是在选举活动中发生的,例如,候选人在媒体中的出版物不稳定,使候选人声名狼藉,而候选人(通常是政党的青睐)统治者)。
3.民意调查中的欺诈:当候选人以某种方式给出虚假的票但受到选票的支持时,就会发生欺诈。
税收犯罪
税收犯罪是指通过采取行动或不作为而犯下的罪行,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逃避取消税收或赠款,非法获取税收利益而欺骗公共财政。
不遵守税收任务通常会造成行政欺诈,由税收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可以在包括管辖权在内的不同法律中提出上诉。但是,通过这种惩罚税收犯罪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发展法律法规并更好地保护公共财政,可以将最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视为非法行为,而不是简单的行政违法行为,这是刑事法院的义务。宣传这些
判决和诉讼程序。
税收违法行为与税收违法行为之间没有显着差异,基本上可以通过数量原因,严重性级别或结果评估来区分它们。
性犯罪
这个术语是一个非常有管理但不准确的表述,用于表示一系列干扰性自由,性行为的发展和人的性尊严的犯罪。许多国家认为这些犯罪行为违反了谦虚,诚实,家庭和良好的习俗,尽管人们相信将性犯罪与这些价值观念脱节。
性犯罪大多数是由男子实施的,对妇女,男孩和女孩表示愤怒,是打击性别暴力和性暴力,人口贩运,虐待儿童,歧视的主要动机的一部分性取向和家庭暴力。
强奸被认为是严重犯罪,因为强奸涉及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同意下的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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