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一词源自拉丁语“ directus”,意为“直接”,“直”或“硬”,它源于印欧语系。值得一提的是,该术语有多种含义,可能会或可能不会相关;它的主要用途之一是肢体或肢体排列在人体相对心脏的一侧。以同样的方式,它被用于这一方面发现的某种事物的状况或方向,与个人内心的相反。这个词的一种特殊用法出现在政治领域,权利是支持保守主义或意识形态的趋势或倾向。
这种现象也被称为政治权利;这种倾向承认,认可并传播了中等程度的现有社会差异,以寻求更大的平等或政治参与。目前,关于政治权利的涵义有些矛盾,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扭曲了。这些与资本主义,自由主义,宗教或保守主义倾向有关。换句话说,它包含了不同的意识形态潮流,它们的分离可能是有力的,但也可能是兼容的,这首先是基于维护完整的既定社会秩序。
左右政治一词的起源来自于1789年9月11日在所谓的法国大革命产生的国民制宪会议上进行的投票,该议案提出了新的当时的国王拥有绝对否决权的宪法被颁布为未来的立法议会所批准的准则。
我们还可以找到所谓的“极权”或“极权”,它们是指那些具有民粹主义倾向的政党,这些政党保持着以专制,超民族主义,仇外心理为特征的言论,从而捍卫了不具有民族主义色彩的民族身份。捍卫民主自由或维护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