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一词是一个法律术语,被定义为一项法律行为,通过该法律术语,法人形象中包含的一项或多项规定(无论是法令,法律还是法规)将失去其效力。从词源上讲,这个词来自拉丁语“ derogo,derogare”,意思是“废除,删除,撤销”。废除法律是指放弃武力。通常,在法律制度中,废除法律的是可以颁布法律的法律。因此,有权(在这种情况下)行使任何废止权的机构是议会,国会或立法机关。
为了执行此操作,首先必须有其他法律建议,其中在法律文本的初步考虑中表达了此行为的原因。拟定该法案的一个或多个立法者将其提交给整个会议厅表决,并通过表决并在大多数人的赞成下实现废止。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废止:一种明确的废止,其中新标准专门并具体地引用了所有废除的标准。另一个是默认的,它隐式废除之前的所有规则,并且其内容与新制定的规则相反。
导致废止法律的原因有:
- 由于法律的特殊原因,这种情况发生在植入时间有限或自发开具时。
- 因为已经通过了另一项法律,使其无效。
- 因为它只是出于习惯而停止使用。
当一部法律被完全废除时,它不再是在废除,而是在废除,其含义是使一部法律无效,以另一部相等或更大等级的法律代替,例如,一部宪法可以被另一部法律废除。宪法。这两个术语之间的区别在于,一个术语部分无效,另一个则完全无效。
法律只能由其他法律废除,尽管在规定的时限或情况消失之后,在某些情况下某条法规可能会在特定时间或特定事件中生效。法律被立即废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谈论临时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