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一词用于定义那些身体或心理能力不足以开展令人满意的日常活动的社会人。这些缺陷不仅会影响遭受痛苦的人的行为,还会影响社会如何看待它以及与之互动。该词的使用被认为是有争议的,因为在科学领域,该词的使用并不能确定贬义,但是,当前使用该词往往会以令人反感的方式给指定该词的人加标签。
这一概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出现,当时人们分析了战斗留下的人员和物质损失,重点是受身体影响的士兵(肢体残缺,行动不便)。他们需要政府的特殊待遇,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像以前那样自生自灭。从他们的出生开始,就已经定义了残疾的定义,增加或简化了某些人必须属于这一组的身体特征;例如,在十年的60年代,人们认为左撇子是残疾人和手工被迫写权之所以认为是因为惯用右手的人更常见,并且总是为他们设计剪刀等产品。
当前,它试图适应残疾人的公共空间,以这种方式使他们更容易开展活动,避免社会排斥。但是,这些主题的需求非常普遍。残疾可分为精神(不同的心理状况),身体(四肢无力,四肢不能移动),听觉(听力丧失或无法使用任何设备听见)和视觉(视力丧失或困难)在过程中的愿景)。根据各种研究,可以导致出现残疾的原因有三个:社会或背景原因(武装冲突),健康原因(疾病,感染或细菌)和环境原因(污染)。
经常进行研究以帮助发现可以帮助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的技术。它还分析了生活中的哪些方面会影响您处于不利境地的痛苦,以这种方式设计了解决方案以正确开展这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