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部门的权力被称为其中的行为民族或国家,在搜索政府组织,分离所有,它在不同的生物力量,该功能独立,并负责满足其所属领域的所有需求。严格来说,此过程称为功能分离或权力分离,因为法律学说认为权力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它是一个抽象的实体,如果它是分散的,则无法行使。
每个分支机构相互监管,剥夺其权力增长,以防止某些分支机构承担与其利益领域无关的责任。
通用,电源分为三个部分:执行权(负责该国的广义政府的),立法权(机构负责批准或拒绝新的法律)和司法权(它的主要功能是管理法律程序);尽管如此,在某些国家还是实行了新的权力来关注更具体的问题。
孟德斯鸠在其《法律精神》一书中提出了现代理论,该理论是根据古代哲学家对诸如罗马或希腊之类的人民的政治体系的描述而提出的。
在启蒙世纪,国家被视为一个实体,其目的是保护决定以自己的意愿将其掌权的人,即使这意味着损害另一个作出贡献的人的正直或利益,同样,他对权力的提升。从目前来看,由于它的巨大影响,出现了采用这种以分权为特征的政府体制的想法。但是,根据习俗,适应这种变化的国家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