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争议的离婚是可能的离婚方式之一,由其中一方要求解除婚姻而未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构成。通过提出有争议的离婚诉求,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离婚。西班牙存在的另一类离婚是通过双方协议离婚或明示离婚。有争议的过程要慢得多,而且成本更高。
从这个意义上讲,重要的是要澄清,一旦有争议的离婚程序开始,就有可能达成协议,而离婚将通过双方协议达成。同样,情况可能恰恰相反,在通过双方协议开始离婚之后,您最终不得不诉诸司法手段,因为尚未达成协议。在这两种情况下,离婚申请必须从结婚纪念日起至少满足三个月的期限。
要在其他有争议的离婚要求,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演示文档,如结婚证,出生证和,因为在这种类型的离婚每一方需要自己的律师和律师,一个电源,需要律师授权这些数字的“ Apud”法案。
之后,该诉讼副本将邮寄给另一方,对方必须在最多2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然后确定审判日期。
另一方面,在有争议的离婚过程中,每一方都将要求采取与离婚有关的不同措施,例如与子女有关的问题(如果有的话)(监护,a养费,探望等),家庭住所,婚姻财产制度的清算以及适用的补偿性养老金。最后,审判后由法官来决定所有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