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的法老王是人民的政治和宗教领袖,并拥有“两大地的主”和“每个神殿的大祭司”的头衔。住所的名称与统治者相关联,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仅用于村长。埃及的首批君主不是国王,而是法老王。直到被称为新王国的时期,统治者的“法老”的荣誉头衔才出现。(公元前1570-1069年)。新王国之前的朝代君主由外国政要和法院成员members下,外国统治者称为“兄弟”。在埃及国王被称为法老王之后,两种习俗都会继续。
埃及的统治者通常是前任法老的子女或法定继承人,由大妻子(法老的主要妻子)或有时其职级比法老所青睐的妻子生。起初,统治者与女性贵族结婚,以通过将其与当时的埃及首都孟菲斯的上层阶级联系起来,确立其王朝的合法性。这种做法可能始于第一任国王纳默(Narmer),他建立了孟菲斯作为首都,并与纳卡达(Naqada)古城的内斯霍特普(Neithhotep)公主结婚,巩固了他的统治地位,并将他的新城市与纳卡达(Naqada)和他的故乡Thinis联系起来。保持血液 纯粹,许多法老与他们的姐妹或继女结婚,而法老阿肯那顿与自己的女儿结婚。
法老的主要职责是维持国家的普遍和谐。人们认为女神马阿特(发音为“ may-et”或“ mi-eht”)是通过法老来实现她的意志的,但是这取决于个人统治者正确地解释女神的意志然后采取行动。因此,战争是法老统治的重要方面,尤其是当战争被认为是恢复地球平衡与和谐所必需的时候(例如拉美西斯二世大帝的抄写员写的《半人马诗》)。勇气在Kadesh战役中证明)。法老有神圣的职责捍卫土地边界,而且如果认为这是出于和谐的目的,也要攻击邻国获取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