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领域,异端代表一种直接与已经确立的信念相矛盾的学说。从词源上讲,该词源自希腊语“ hairesis”,意为“错误,偏差”。如果有一个宗教当局无法很好地理解的标准,则可能会发生对抗性局势,最终将使他们在信仰问题上团结起来的纽带最终破裂。
因此,异端被视为背离了通过宗教学说表达的一切,并且可能导致宗教社会内部的分裂。由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群体在理解存在真理的方式上存在分歧,因此就产生了异端。
从使徒时代起,就有很多异端存在:怀疑玛丽的童贞的人,反对耶稣的神性,反对耶稣的人性的人,以及将基督教原则与其他信仰相融合的人,等等。在许多情况下,异端来自不满的基督徒自己和其他异教徒。
重要的是要注意,负责打击异端的第一个宗教裁判所是由教皇格雷戈里lX建立的。另一方面,在正典法典中规定,异教徒是指在接受洗礼后仍保留基督教徒的名字而与神圣信仰的真理相抵触的任何个人。
天主教会认为是异端的一些教义是:
诺斯替教:根据这一学说,开始这一学说的人并没有因为信仰或耶稣基督的牺牲而得救,而是由于灵识或对神的内在知识而得救了,这种知识被认为是超越信仰的。
服从主义:这一学说断言基督没有遭受钉十字架。因为他的身体不真实,因此否认了耶稣的人性。
Abecedarianos:他们申明,要能够被保存,人们不应该知道如何读写。
领养:捍卫了这样的信念,即耶稣是一个人类,由于神的领养,他成为了神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