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律是用来描述一个长期的意愿是不是特有的主题,但是这仍然会由第三方建立的。异质性的创造和研究归功于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 Kant),他在其理论中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在其中他还寻求有关人的社会行为及其与正在发展的法律环境之间关系的真相。在当时酝酿中,打破了整个批评纲领,这些批评代表了哲学的转折点,而被当代哲学和欧洲思想的演变所取代。
可以确定,异质性是使个人遵循法律而不是由其自身原因产生的法律的原因,也就是说,异质性是自治的反义词,因为这使我们作为独立的人可以遵循一条道路自己没有建立的规范。在研究该术语时,我们会注意到一种有趣的对立话语,因为这两种理论是在社会人类内部产生的,在这两种理论中,他同时感到自己的职能是自主的,但为了做得好,适应了社会模式-社区的法律因他接受的教育而异。
了解异质性是什么,我们知道在社会的任何领域都可以发现异质性,该理论的一个典型例子是童年,孩子对自己的年龄意图感到独立和满意,当能够玩他想玩的玩具,但是当母亲限制或谴责他时,他的异性行为就是通过关注他的直接上级来实现的。
根据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 Kant)的哲学,有两种类型的意志,一种是由理性产生的,是完全自主的,并且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来做出决定并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第二个是倾向性,即主体顺应社会潮流,适应规范并表现为整个社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