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语“individŭus”的原始词,意思是“不可分割”,其词法成分是“ in”(否定),加上语言词根“ dividere”,意思是“除法”。作为形容词,它用来表示特定实体是个体,即它不能被划分。个体也被定义为不知道任何名字,不表达或不表达任何意思的人。因此,个体是指与其他物种属于不同物种的生物(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
在生物学中,就遗传学和生理学而言,独特的同质生物被称为个体,并且每个个体都在空间和时间的背景下被发现。特定的人是具有一系列特征,例如姓名,国籍,文化等的人;他是一个有自己的思想的自治者,能够知道和理解他想要什么以及他要去哪里,是一个有能力在行动之前思考的实体。换句话说,拥有充分的宗教,意识形态,种族和性别独立性并拥有自由意志的主体。
在哲学上,特别是在集体主义时代,这个词的使用是将个人定义为社会秩序的一部分。每个零件都可以更换或轻松更换的地方。但是当谈到个人主义时,他完全违背了这一哲学原理,显示了每个人的重要性和价值,他的基本和个人优先事项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