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孽是对神固执的内部行为。它涉及内心的态度。
在新约中,最常使用的希腊罪恶一词是“ mia”,意思是“非法,即违反法律或。。。邪恶。 ” 它源自anŏmŏs一词,是指不受法律约束。根据耶稣的教导和其他经文,即使我们的意愿看来“行善” ,罪孽也是在按照我们自己的意愿而不是上帝的意愿行事。
以赛亚书53:6证实了罪孽的定义是“遵行自己的意愿”:“我们所有人都像羊一样迷路了;我们每个人都回到了自己的方式。耶和华已将我们所有人的罪孽都放在他身上。
圣经使用罪孽,过犯和违法之类的词来表示对上帝的不顺从。它们都被归类为“罪恶”。
希伯来语中最常使用的“罪孽”一词的意思是“值得惩罚的罪恶感”。在最坏的情况下,罪孽是罪。邪恶是有预谋的,持续的并且加剧的。当我们调情罪恶时,我们陷入了可以控制它的谎言中。但是就像一只可爱的小猴子可能变成野生的,不受控制的灵长类动物一样,乍看起来似乎很小且无害的罪恶可以在我们不知不觉中接管。当我们沉迷于犯罪的生活方式时,我们就是在作恶。罪比我们的主更成为我们的神(罗马书6:14)。
当我们意识到自己犯了罪时,我们就有了选择的余地。我们可以看到它有多糟糕,并悔改。当我们这样做时,我们会发现上帝的宽恕和净化(耶利米书33:8;约翰一书1:9)。或者,我们可以加倍努力,深入研究那罪恶,直到它定义了我们。加拉太书5:19-21和哥林多前书6:9-10列出了部分罪孽。这些罪恶变得很容易消耗,以至于可以通过这种生活方式来识别一个人。诗人要求上帝宽恕两者时,他们将罪与罪恶区分开(诗篇32:5; 38:18; 51:2; 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