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融合是一个动态的多因素过程,它假设处于不同社会群体中的人们(无论是由于经济,文化,宗教或民族问题)都处于同一目标或戒律之下。
这是一个社会科学术语,指的是在社会主要领域接受少数群体和弱势群体。这提供了您可能无法获得的更多机会。
社会融合是社会群体的混合与统一,这在整个历史上的种族隔离中最为常见。社会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的整合是更精确的运动少数群体如少数民族,难民和社会进入社会主流的弱势阶层。
这就要求精通社会上接受的通用语言,接受社会法律并采用一套共同的社会价值观。它不需要同化,也不需要人们放弃与他们的文化有关的一切,但是它可能需要放弃其文化中与社会的法律和价值观不符的某些方面。
“社会融合”一词最初是通过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克海姆(Emile Durkheim)的工作而使用或发展的。他本人想了解为什么在某些社会阶层中自杀率比其他人更高。杜尔凯姆(Durkhiem)相信社会对人民施加强大的力量。他总结说,一个民族的规范,价值观和信仰形成了集体的辅音,是彼此了解世界的共同方式。
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联合国新闻部定义如下社会融合:“社会融合可以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和有原则的,其中所有成员进行对话,以实现和维护和平的社会关系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