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语中的尤斯·索利(Ius Soli)意思是:“地面权利”,可以理解为“在某地的权利”。与Ius Sanguini不同,Ius Soli允许特定国家的移民融合,并且他们可以像其他任何外国人一样发展正常的生活。该法律表达方式通常用于多个国家的法律体系,这些国家可以通过在特定领土或管辖区出生的事实向一个人或个人授予国籍,而与父母的国籍,国籍或移民身份无关。
一般说来,独居是一个原则,通常和历史上移民的接受国都采用和促进这个原则,以使外国人融入或融入其中,并在某些情况下增加该国的人口。这些赞同这一原则并采用这项权利的国家的特点是民主,自由思考的国家,几乎总是很少或没有种族偏见。
另一方面,支持将圣吉尼斯人作为要被国有化的个人的唯一原则或标准的国家,其特征是完全拒绝外国人,并尽一切努力保持种族的纯正,以任何方式防止人们在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地区成为某个社区的一部分。
在人权宣言第15条也规定了国籍的普遍权利;例如,在欧洲,除英国和法国外,都采用了独奏法,而西班牙仅在例外情况下适用。其他欧洲国家则比其他国家更多地支持圣路易斯。在支持移民融入其领土的拉丁美洲国家中,他们采用ius soli以及美国和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