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在古代使用的处决方法,其中包括参加审判或执行死刑的人通过砸死人来杀人,据专家称,这种死亡的发生速度非常缓慢,被定罪的人遭受了巨大的痛苦,这就是为什么多年来,随着人权的来临,石刑被排除为处决形式。但是,当前在某些国家/地区仍允许使用这种执行方式。
这种非常暴力的处决形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旧约,在那段经文中,摩西先知曾说过,上帝建议用石块法来惩罚那些亵渎他的人和那些没有亵渎他的妇女。处女将进入婚姻,而在新约中,据他所说,使徒约翰的福音被描述为耶稣救了一个妓女免遭石刑杀害。在伊斯兰教中,这种做法是在哈里发·奥马尔(Caliph Omar)时代引入的,他认为描述石雨的经文仍然存在于《古兰经》中。 作为惩罚通奸者的一种方式,这种经文不存在,这就是为什么这种惩罚形式的追随者人数很少的原因。
在亚洲,中东和非洲国家,对通奸的人仍采用石刑作为惩罚,一般是在公共场所进行,将受害者埋在脖子上,否则,被绑架而无法动弹,遮住他的脸是为了避免观察到投掷石头所造成的影响,投掷石头的目的是包围他周围的人群。
一些最新的情况,而我们有知识是用石头砸死阿伊莎·易卜拉欣Duhulow,一,她被指控通奸的13岁女孩在索马里,但消息来源指出,她曾谴责,它一直的情况下,强奸,这是被50名男子所打碎的,出土后发现她还活着,所以她再次被埋葬以继续执行死刑。另一起案件发生在苏丹,当时20岁的因蒂萨尔·谢里夫·阿卜杜拉(Intisar Sharif Abdallah)被控犯有通奸罪,审判以阿拉伯语进行,阿拉伯语他不会说,被剥夺了律师权,但是得到了大赦国际上这名年轻女子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