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由每个问题和管辖权(立法机构或权力)的主管当局强加的法律规范。这些法律具有普遍性,(针对所有人)强制,(不遵守将受到惩罚)强制性(每个人都必须毫无例外地遵守)等特征。规范法律的问题或情况可以指对特定问题的授权或禁止。
一部组织法的主要特征是,它是由国家宪法的补充特征决定的,也就是说,从宪法的角度来看,为了规范或规范某些特定事项,组织法是必要的,这是它的主要特征之一。负责制定规则或制度的规则的形成。这些法律通常涉及公共自由和基本权利的发展,对它们的适用加以限制,以保证遵守这些法律。
即将颁布的组织法要求一系列宪法规定的要求,例如满足特殊条件,并且其中具有绝对或合格多数,以便可以被批准;这是因为这类法律涉及涉及整个社会的极为重要的问题,并且由于它在法律层面具有等级制度,这也意味着组织法不能轻易或随意修改。适合统治者。
机构法和普通法之间存在的主要区别是,它们各自在宪法级别上具有等级制度,机构法具有较高的等级等级,并且对于机构法和普通法而言,它们都属于对于每一个他们都是不同的。因此,如果我们看到它对每个国家在金字塔范围内的重要性,那么在金字塔的顶部是宪法,则是组织法,其次是普通法和每个国家的其他法规。
这类法律已为许多国家所继承,但其起源可以追溯到1958年从法国宪法获得的法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