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法是一种科学方法,可以根据特定的假设或背景得出一般结论。资料表明,这种方法最初可以与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在17世纪初期的研究有关。归纳法通常是基于对具体事实和行动的观察和试验,以便得出关于它们的一般性解决方案或结论。换句话说,在这个过程中,它始于数据,最后达到一个理论,因此可以说,它是从特殊性发展到一般性的。在归纳法中,关于对象行为或行为的一般规律是通过观察实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情况而特别提出的。
进行此过程的方法可以归纳为四个步骤,包括观察事实或行为并进行记录,科学探究总是从特定现象开始,在内部没有自己的解释。在给定时刻存在的可能的科学知识;然后是对假设的阐述或对先前观察到的分析,在这里形成了对观察到的可能的解释和可能的定义;然后,在过程的第三部分中,介绍了预测的推论或先前获得的基础的分类。,这些预测是根据假设得出的;最后第四步开始实验,我们从研究过程中找到了通用陈述的表示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