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一词起源于拉丁语,当翻译成西班牙文时,其意思是“应记住的东西”。出于这个原因,使用这一概念的接受多种用途。因此,可以说备忘录已基本接受,是针对个人或团体的一种报告,其中表达了对于给定事项必须考虑的某些事项。另一方面,它也可以定义为笔记本或记事本,其中记录了人们将来必须记住的东西。在备忘录中可以指定各种类型的信息,例如通知某些最新信息,某些特殊要求等。
在外交领域,备忘录指的是一种不如记忆和笔记那么强调的交流,其中总结了在更重要的事情上必须考虑的一系列事件和原因。外交备忘录通常不由编辑签署。应该注意的是,RAE还明确指出,备忘录可以指的是手工发送给同一公司或组织内某人的便笺。尽管事实上正确的单词是备忘录,但如今人们经常用备忘录来代替它,这是原始单词的复数形式的衍生。
备忘录由一系列固定的要素组成,其中必须放置高度相关的数据,并且由于有了这些资料,才有可能将其与其他翔实的文本区分开来。在这些元素中,最重要的元素可以被提及,例如:站点,日期,寻址对象,主题,文本正文,告别,签名,发件人和页脚的副本(如有必要)。
重要的是要注意,备忘录没有结尾部分,因为信息只是通过签名和盖章进行传输和定稿。但是,用于编写备忘录的语言必须是正式的,以表达尊重并唤起要传达和传播的事项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