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是指大于1的自然数,但其特征在于仅具有两个除数,即数字1及其本身。描述整数的另一种方法是说,它是一个正数,不可能表示为两个其他正整数但小于它的正整数的乘积,否则,不能表示为具有多种形式的两个整数的乘积。重要的是要注意,唯一的偶质数是2,这就是为什么经常听到的是,当涉及到大于此的质数时,它称为奇数质数。
质数及其关于数论的研究,它代表数学科学的细分之一,它涉及对整数算术性质的研究。自古以来,素数一直是研究的对象,这在戈德巴赫猜想和黎曼假设等著作中得到了证明。
在1741年,数学家克里斯蒂安·戈德巴赫(Christian Goldbach)负责阐述一个假设,在该假设中,任何大于2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质数的加法,例如6 = 3 + 3,则这种猜想是由于没有科学家,数学家或任何个人成功达到偶数大于2的事实,所以一直保持这一观点,尽管即使没有得到证实,但偶数不能以两个素数之和表示,这被认为是正确的。
就其本身而言,素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可以将所有数分解为其他素数的结果,但另一方面,应该指出的是,素数分解是唯一的。
公元前300年的欧几里得(Euclid)已经由希腊裔数学家负责确定素数是无限的。在为了确证一个数是否可以被认为是素与否,它们在下面的数字,1,3,8和9结束它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