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秽一词来自拉丁文的obscenus,被定义为排斥或可憎之物。该术语在法律环境中被广泛使用来描述某些表达,例如:可能在道德上或性上冒犯某人的言语,行为和图像。淫秽在某些情况下将取决于文化,因为有些国家已经颁布了关于淫秽的法律,并审查了与该词相关的所有内容。例如,最常见和已知的是色情。另外,它不仅具有性别涵义,因为它可以被用来指亵渎,无礼或代之以禁忌,令人作呕和in亵的行为。
这个词的另一种用途是在政治领域限制言论自由,因为ob亵可能成为影响公民权利的问题。关于政治领域的最后一个内涵,人类发展所在的社会存在某些行为或态度,这些行为或态度可被视为淫秽。例如,做一些社会或一群人不赞成的事情 由于它是通过传统和道德规范强加的,因此,一经建立就没有做到,几乎引起了难以察觉的统治,这是一个生动的例子,西方世界与东方世界一样,因为许多穿衣方式在新世界里演戏违背了西方传统。
淫秽并不总是与性用语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同样令人感到可憎和可憎的情况,例如战争,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观察。媒体在儿童和年轻人的成长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他们应尽可能避免淫秽行为。例如,如果在电视上显示某个人在儿童保护时间内表现出不适当的行为,则传输的内容被认为是淫秽且不适当的,并且可能对观看者造成某些损害或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