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收益是一个术语,是指财产因外部原因而增加的价值。一个例子是祖母的房子遭遇了资本收益的邻里在它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一个点美食的城市。
卡尔·马克思(Karl Marx)在1818年至1883年之间发展了这一概念,并以以下方式举例说明了这一点:工人在公司工作,并为其赚取薪水,但这项活动产生的收入远远超过他的收入。这是不支付给工人值保持在雇主手中谁是人谁实际看到的剩余价值。
为了稍微理解这个术语,值得注意的是,市场上发布的每种产品所对应的价格均与其生产所需的工作有关。根据马克思主义,劳动力也被认为是一种商品。
资本主义中的剩余价值等于对劳动力的剥削。对于马克思来说,老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增加其利润,一种是通过延长工作日来增加绝对盈余,另一种是通过减少向劳动力支付的相对剩余价值。
马克思看到下列方式的剩余价值,如果一个工人工作了一天的时间的每天4小时,以满足他的需要和他的亲戚,但用人单位把他的工作八小时,那么将有四个小时数是剩余价值雇主,谁接管这笔钱的人在剩余的时间里生产出来,从而增加了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