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主义被定义为一种哲学运动,它在十七世纪至十八世纪在欧洲(法国)发展起来。它的创建者是RenéDescartes。这种哲学潮流是基于理性作为获取知识的主要原因。理性主义的思想与经验主义相反,后者是基于经验和实践的。笛卡尔支持这样的理论,即只有理性才能揭示普遍的现实,并且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这些现实是自然的,而不是从先前的经验中得出的。
可以归纳为理性主义方法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它们与经验主义一起,成为另一种运动的基础,这种运动被称为插图,也就是宇宙的机制,从而产生了宿命论,柏拉图主义等学说。侏儒学和原子论。以及使用逻辑数学方法来解释推理。
理性主义一词坚持认为,知识基础以理性为中心,驳斥了感官的观念,因为它们可能导致错误。他使用演绎法捍卫精确的科学,例如数学,作为达成真正理解的主要机制。
在伦理学中,理性主义是指道德原则对人类是自然的,并且这些原则本身对于理性教师而言是无可争辩的。在宗教哲学中,可以肯定的是,宗教的基本观念本身就是自然的,没有必要进行启示。这种方法导致理性主义采取反宗教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