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难民是指一个人谁,战争或政治骚扰的原因,认为他的生命处于某种风险,并被迫寻求避难等国家。难民试图离开他的国家,因为否则,他的生命可能处于危险之中,同样,另一个国家为他提供了在其领土上的住所。
选择在另一个国家避难的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感到自己所居住的国家没有为他提供维持其生命所需的必要保护条件。出于某种种族或宗教原因,自然灾害,国际冲突是导致个人离开其国家避难的一些原因。避难权已纳入世界人权宣言。每个国家都有针对难民案件的立法,对难民案件的处理将取决于其结构。
必须指出的是,所有国际条约和议定书都要求各国给予庇护,而不是将难民强行遣返其原籍国。当前负责向难民提供支持的机构是1949年成立的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UNHCR)。难民署考虑了三种解决难民问题的方法:通过自愿返回,即人们总是在难民署的陪同下或在难民专员办事处的支持下返回原籍国,或者也可以将他们安置在与提供庇护和原籍国不同的另一个国家,或通过一个地方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