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识的主体是“知道的人”,即从事知识活动的人。他是一个感知事物的人,一个拥有自己的性格特征的人。认知能力(眼睛,耳朵,理解力等)使某人可以注意到周围发生的事情。知识的中心是知道的主题。
许多哲学家都在思考人类拥有或可以实现的知识水平。作为认识者,有些人坚持认为人没有机会接触最终的真理或现实,而是知道由此产生的某些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讲,知识被视为从现实中提取的知识,而主体位于现实之外。
有不同类型的动作。有些行动是内在的,也就是说,它们本身就是目的。难以区分类型的动作是行为认识的,因为知识是没有关系的一种手段,但其本身具有积极有效的目标。
在整个哲学史上,有各种不同的知识理论围绕着知识过程本身展开了辩论。有些思想家相信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知识进入现实。例如,托马斯·阿奎那的现实思想就是这种情况。
实证主义是一种哲学流,它断定认识的主体只能感知现实的表现,只是感知现实的一个方面,因为它无法以绝对的方式接近现实。
另一方面,建构主义肯定了认识的主体从其主体性建构或产生了自己的现实。可以说,现实不是外在的,而是属于它的最亲密的核心,它是由心理设备创造的一种心理表征,个体与现实进行永久性交互以产生某种知识来理解他们的环境,根据您的需求对其进行转换并适应您的环境。
作为有意识的主体(有知识)而构成的人是自由的,因为他可以根据自己的思想决定做什么。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知识不受社会互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