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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嘱?»其定义和含义

Anonim

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被称为遗嘱人的人通过决定其去世后的资产分配来表达其意愿。因此,通过遗嘱分配的资产集称为继承,而接收这些资产的人称为继承人。订立遗嘱是每个人生命中某个时刻都应该考虑的事情,尤其是如果他们想确保自己的遗嘱得到法律执行时。

遗嘱是一个文件,尽管它不是强制性的,但强烈建议避免潜在继承人之间的冲突。如果一个人在没有给予遗嘱的情况下死亡(也称为无遗嘱),法律将确定继承人。

这种行为的特点是单方面的,自由的(不是在胁迫或威胁下进行的)和可撤销的(因为以后的将废除先前的遗嘱,只有最后订立的遗嘱才有效)。

同样重要的是要知道,不仅任何人都可以作证。作为一个一般的规则,任何人超过14岁,并在良好的判断力可以是立遗嘱人,也就是说,他们不是精神上无行为能力。

最后,有两种类型的遗嘱,分别称为普通和特殊。最常见的是普通意志,它又分为开放,封闭和全息。立遗嘱者可以自由选择他想提出的遗嘱类型。

公开赛将是最常用的,由公证前表达遗愿进行。相反,封闭式遗嘱包括在无需透露您遗嘱的情况下向公证人交付一张纸或文件。最后,全息遗嘱是由立遗嘱人本人拟定,注明日期并签字的,随后必须在公证人面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