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条约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一种协议,其中有关各方获得了遵守某些义务的承诺。最常见的是,这些条约是在国家之间庆祝的,受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约束。但是,它们也可以在一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在这种情况下,负责1986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或国际组织之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这些协议有助于促进国家之间的各种关系: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军事等。由于有了这些协议,它们相互支持,形成了纽带,最终将使签署国和每个国家的居民受益。最常见的是那些与经济有关的商品,指的是各种商品的进出口。
当前,最重要的条约是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即第三世界国家与新兴国家之间的合作有关的条约。拥有足够资源的国家更加意识到在这些国家进行投资的重要性,因为这是进入新市场并为该国家做出贡献,使其能够随着时间发展而发展的好方法。资源丰富的国家向资源匮乏的国家提供帮助的一些原因是战争,缺乏自然资源,贫困等。
至于要求那些参与该条约必须符合如下:a)他们必须有法律行为能力,二)他们必须有意志,C)必须有一个对象,原因,d)他们必须遵守相应的手续和协议。在不同类型的条约中有:商业,人道主义,文化,政治,人权等。根据义务的类型,可以区分法律条约和合同条约。对于它们的持续时间,有定义的持续时间和不确定的持续时间。根据他的结局方式,有那些以庄严的方式结束,有一些以简化的方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