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词的意志最初是从拉丁文 “voluntas” 它是由动词沃洛斯或威乐则表示(需要或愿望)的起来,在由后缀塔斯,tatis同一时间。但是,这个词被解释为人类做出决定并要求其个人行为有所作为的能力。毫无疑问,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具有最高的能力,这促使我们对我们每天所做的事情做出固定而准确的决定,这意味着有了它,他们才能始终做出决定。做出决定和采取行动。
为了使行为得以执行,该人必须完全了解自己在做什么,并且以同样的方式对决定的选择具有自由意志;在要执行的动作中,总会有几个因素试图说服要完成的事情,例如智力或以前的经验,但是始终由每个人的意愿来定义动作。
每当有意愿发生事件时,就说它是有意进行的,这是每个人的个性的财产,因为每个自愿行为都会带来的后果是已知的。尽管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不是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而是根据他人的意愿进行的,例如,遗嘱就是这种情况。
众所周知,当一个自愿行为被执行时,它伴随着三个基本时刻,就像是遵循了一系列步骤,首先,是有意识地思考了导致主体执行该行为的原因或动机。其次,它涉及执行该行为的决定,最后涉及该行为的执行和责任。简而言之,意志总是与人们拥有的能够做出正确决定的智慧联系在一起,而且与人们由于通常选择了真正需要的东西而可能会在此时产生的愿望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