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连区是指属于由海事延伸国组成的国家的所有领土,主权国家仍有权在该国行使其法律;该区域主要由附近的海洋(与该国家相邻的岛屿所在的岛屿)和公海组成,当然,每个区域都有明确的界限,相当于每个国家的岛屿之后24英里。确定水的哪一部分属于每个州是一个主要问题,因为必须澄清两个难题:适用于海事延伸的法律是什么,以及实际上属于每个人口的地方。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进行描述,则毗连区无非是国家宣布为自己的产品或海洋部分,它们在其中可能行使不可转让的航行安全功能(自然人和属于海洋人的人)民兵),保护和保障此扩展程序拥有的所有财富,以及在该国每个港口占有职能的财政海关的监视。然后,这使我们能够区分领海和毗连区域,因为只有一个区域是必须进行监视的区域。 (对于盗版和作为贩毒工具的情况)和另一方分别在法律上和可靠地属于国家。
如上所述,毗连区域将无法适应超过24英里的区域,这些区域是从属于领海宽度的线算起的。这项法律是在1982年《海洋法公约》中确定的,旨在确定这一目标。但是,大约在1990年举行的另一次会议称为“每个国家的国际法编纂会议”,进一步扩大了这一概念。
往年已经限制了某些对一个州居民有害的物质的运输,其中包括:烟草,酒精饮料和任何种类的精神药物(大麻,可卡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