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消息来源指出,ius一词起源于梵文,一种古老的印欧语,意为团结或束缚,“ ius”的派生词是“ iudex”,意为法官,“ iurisprudentia(法学)和”正义即正义;其他消息来源则肯定ius词在我们的语言中等同于“正确”一词,并且被用来表示善良和正义。庇护一词在法律领域使用,根据罗马腓尼基人法学家乌尔皮亚诺(Ulpiano)的说法,庇护两世纪希腊哲学家塞尔索的名言都将庇护定义为“善良公平的艺术”。
在古罗马,人们将天才理解为或归因于人类平等或良好的原则和规范的集合或群体,但起初这些与“ fas”一词相混淆,“ fas”是源自神性的规范,也被称为神圣的权利,使全部内容归于“ ius”。如果征询了神的旨意,那时候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但是人有必要的能力因此可以分离或释放人类的宗教信仰。
古罗马用来赋予ius含义的一些术语是:
客观法,这是构成法律体系的一组规范,也称为实证法。
仪式或仪式表达。
主观权利是个人要求他人特别做某事或做某事的权利或管辖权。
还描述了审判的程序阶段。
而且,如前所述,它表现为善与公平。其中。